委托加工协议
2025年6月2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水贝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通过水贝搬运工小程序系统进行委托加工操作的用户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的水贝搬运工小程序系统进行委托加工操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主体资格
1.1 甲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
1.2 乙方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条 定义与解释
2.1订单:指乙方通过水贝搬运工小程序向甲方提交的存金订单。
2.2钱包:指乙方通过货币充值方式存入的钱包总金额账户。
2.3贵金属:指乙方通过买金或存金而存入的相应贵金属克重。
第三条 用户账户信息
3.1为保障交易合法有效,甲方有权采取有效的方式对乙方的身份进行认证,并有权调整和追加身份认证的项目和方式,乙方同意配合上述行为。甲方有义务使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来确保存储上述相关信息的稳定安全。
3.2乙方在平台上注册采取实名制登记,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资料正确、完整、真实、有效。乙方在平台注册的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及赠送。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详见《用户隐私政策》。
第四条 委托加工方式
4.1方式一:买金
(1)买金前提:乙方需确保其钱包总余额账户充足,方可进行贵金属购买操作。
(2)买金流程:乙方可选择购买贵金属种类(黄金、铂金或白银)与购买克重(可选择克重标准以页面展示为准),根据页面显示的实时金价自由确认提交定价后,系统将自动从乙方钱包总余额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同时增加乙方持有的相应贵金属克重。
4.2方式二:存金
一、存金流程
(1)乙方通过快递邮寄贵金属货品至甲方指定地址,并保留打包视频,快递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建议您保价邮寄)。
(2)甲方于完成检测处理后,向乙方送达检测报告。
(3)乙方在平台确认检测报告后,甲方将相应的贵金属克重存入乙方的贵金属账户中。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将足金制品与K金制品分装至独立密封袋,并加贴分类标签;因混装导致成色检测值低于标称值的,按实测成色下调结算单价,且不补还损耗克重。
(2)乙方明确知晓贵金属货品如有塑料膜,珐琅、烤漆,镶嵌等辅料,熔烧会产生损耗,按实际熔烧的成色与克重回收。
(3)乙方未在甲方出示检测报告当日内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检测结果予以认可。如乙方不认可检测结果的,甲方提供全程检测视频,向乙方退回剩余货品。
三、甲方义务
(1)签收处理:甲方于每日15:00点前签收的包裹,承诺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处理,送达检测报告;甲方于每日15:00点后签收的包裹,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处理,送达检测报告。
(2)检测标准:初检使用机测法,即使用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所使用的设备需符合国标“GB/I18043-2013”对仪器分辨率的要求;终检使用火试法,即所检验过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11887-2002”规定。
(3)结果通知:检测合格的,依照本规则流程存入;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提供全程检测视频,向乙方退回剩余货品。
(4)存入克重:自乙方确认检测报告起,甲方于一个工作日内将贵金属克重存入乙方的贵金属账户中(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贵金属使用规则
5.1方式一:出售
乙方可将持有的贵金属克重以实时价格申请出售给本平台,出售成功后,相应克重将减少,出售所得金额将实时增加至乙方钱包总余额账户中。
5.2方式二:委托加工
(1)乙方可委托甲方将持有的贵金属克重加工成相应的贵金属首饰,加工费另结。
(2)乙方在收到加工完成的首饰后,应及时验收。如发现首饰存在质量问题(如成色不符、克重偏差超过合理范围、工艺瑕疵等),应在三日内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处理,如确属甲方责任,甲方将负责免费返工或退还相应费用。
(3)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得再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5.3特别提示:乙方明确知晓,在本小程序所持有的贵金属无法以原料、板料形式提取,仅可出售或委托加工。
第六条 甲方服务条款
6.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款式、规格、质量要求等完成首饰加工。
6.2 甲方应建立与行业标准相符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加工期间乙方贵金属货品满足物理隔离、安全存放的要求,防止混用或挪用;确保乙方的货品安全。
6.3 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买金、存金明细的电子备份,确保交易程序安全稳定,交易数据满足数据完整性、不可篡改性的要求。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与风险提示
7.1 乙方承诺与甲方交易往来的所有资金和货品来源及去向均为合法,如因前述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出现被冻结查封、将甲方牵涉民事或刑事案件(被调查、传唤、诉讼)等问题的,均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上述问题导致的资金占用费、解封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7.2 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对订单货物进行检测是不可逆的破坏性检测;对含塑料膜、珐琅、烤漆、镶嵌等非贵金属材质的贵金属制品,甲方将进行不可逆熔炼处理;破坏性检测后,附着在贵金属制品上的污垢及其他金属都会因检测而去除,不可避免的对原产品重量产生影响,最终的重量及成色检测结果以甲方出示检测报告为准。
7.3 乙方承诺自行承担金价、银价波动带来的风险,不因个人原因迟延履行约定、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得因金价波动造成损失时要求公司退还差价或要求撤销相关交易及服务。
7.4 乙方应密切关注金价、银价变化,市场价格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所影响,如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甲方并不能亦不会作出任何预测,以及保证损失限额,乙方自愿承担全部风险及其损失。
第八条 免责声明
8.1 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调整或政府采取紧急管制措施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必须提前终止订单的,甲方可立即停止交易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配合完成已交割部分的结算。
8.2 异常订单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暂停交易或取消异常订单,乙方不得主张损失赔偿:
(1)因突发性行情剧烈波动或系统故障,导致平台价格严重偏离黄金交易所实时行情±5%;
(2)同一用户单笔订单克重超过市场正常交易量10倍且无法合理解释来源;
(3)系统遭受网络攻击等重大安全事件。
8.3 甲方有权在与乙方进行货物购销、沟通协商过程中进行电话录音,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证据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通知条款
9.1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以公示方式作出,一经平台公示即视为已经送达。除此之外,其他向乙方发布的具有专属性的通知将由平台方或服务商向乙方在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或在乙方的账户中为甲乙方设置的站内消息系统栏,或在注册后绑定的手机发送,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9.2 请乙方密切关注的电子邮箱、站内消息系统中的邮件、信息及手机中的短信信息。乙方同意甲方出于向乙方提供服务之目的可以向乙方的电子邮箱、站内消息系统栏和手机发送有关通知或提醒。若乙方不愿意接收,请在本平台相应系统板块进行设置。但乙方同时同意并确认,若乙方设置了不接收有关通知或提醒,则乙方有可能无法收到该等通知信息,乙方不得以未收到或未阅读该等通知信息主张相关通知未送达。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果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应当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事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与效力
11.1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本协议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将在小程序上公示。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服务,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变更,可停止使用甲方服务并申请注销账户。
11.2本协议自乙方在小程序内点击同意本协议且提交买金或存金订单时生效,至乙方贵金属账户使用完毕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